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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安排

文章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1-06-22 15:07:40

按照人社部门要求,陕西省工程、经济、卫生、教育行业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学时应不少于80学时,其中公需课不少于56学时,专业课不少于24学时。原则上要求每学时不少于60分钟。

1、公需课学习

2021年度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将开通网络课和面授课,两种方式可以自由选择。请通知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合理安排时间学习时间和学习方式。其中面授学习每个科目12小时,专业技术人员任意选择两个科目;网络学习每个科目8个小时,专业技术人员须全部学完三个科目。

2、专业课学习

2021年度专业学时申报审核工作,由于各级审核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稍晚也将开通,我省继续教育专业课学时审核新规定将于近期发布。专业课网络学习承办由基地按照管理层级逐级申报,省人社厅核准后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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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课情况介绍

按照陕西省继续教育有关规定,每年不少于80个小时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任务原则上按年度完成。但是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继续教育学习任务可以顺延至下一个年度一起完成;年度内在境外工作超过6个月的;年度内因病假超过6个月的;生育;经上级部门批准的其他情况。

4. 收费标准

我基地将严格执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收费标准的复函》(陕价费函〔2017184号)规定的“网络课4/学时,面授课费用5/学时”的收费标准,为广大技术人员做好继续教育服务工作。各单位要大力支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要严格执行继续教育条例中“将不低于专业技术人员工资总额的1.5%经费用于本单位继续教育工作”。

5. 进一步明确职责

一是明确培训范围。省级基地对初、中、高工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市级基地对初、中级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培训;二是明确管理权限。基地管理实行分级负责制,省人社厅负责省级基地日常管理,各市人社局负责市级基地日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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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其他特殊情况处理

凡在我基地报名学习继续教育的学员,我单位将一如既往的做好学员的服务工作,保证每个学员及时、轻松、顺利的拿到继续教育合格证!

7.咨询指南

咨询电话:029-81709861    

联系人:周老师17391931603(同微信)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吉祥路179号世纪商务大厦3

乘车路线:1、地铁三号线太白南路地铁口下车即到;2、乘坐14路、313路、400路、268路、218路、219路、34路、258路、106路、32路、225路、106路、156路、16路、325路、271路公交到永松路吉祥路口或太白路科技路口下车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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