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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人社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工程师评审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6-06-25 16:4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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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事项

(一)部分佐证说明

1.同一业绩成果同时符合多项申报条件时,按一项计算,不得重复提交。

2.手册、论文集、增刊、专刊、特刊、论文刊用通知、用稿清样等均不作为论文。电子期刊和电子著作不予认可。

3.用人单位同意推荐申报人员参加工程师职称评审,视同该同志2026年度个人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等次。

4.个人申报时间截止前,除2026年度继续教育学习未完成外,其他申报条件均满足的,可正常申报。缺少的继续教育佐证。可在资格初审退回补正期内上传至申报系统。

5.任职年限计算时间截止到2026年12月31日。学历(学位)取得、论文发表、科研项目结项等业绩成果计算时间截止到2026年7月17日。

6.评审条件中所称学历是指具备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毕业学历;所称工作年限,是指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属全脱产学习的应扣除学习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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