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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高新区工程系列初级职称评审要求

文章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4-02-01 17:26:46

一、评审范围

(一)在高新区注册登记的企业从事工程技术工作一年以上且人事档案在高新区社会事业服务局托管,符合助理工程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参加评审,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参加评审。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备工程技术领域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

2.每年按要求完成继续教育学习,公需课学习不少于24小时,专业科目不少于56小时。

(二)学历、资历条件

申报助理工程师,应具备下列条件:

1.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2.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处理本专业范围内一般性技术难题。

3.具有指导技术员工作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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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应具备下列学历、资历条件之一:

(1)硕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或第二学士学位;

(2)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聘任技术员1年以上;

(3)大学专科学历,聘任技术员2年以上,或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4)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聘任技术员4年以上;

(5)无相同相近专业学历或学位,聘任技术员5年以上,并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

(三)评审助理工程师所需资料

1.《初级职称报名情况登记表》纸质及电子版1份。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纸质版2份(双面打印)。

3.《评审表》“年度及任职期满考核结果”由所在单位对参评人员思想政治表现、履职情况、业务能力、技术水平,年度考核结果情况认真填写,并加盖所在单位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基层单位意见”栏中注明:“经公示,材料真实,符合申报条件,同意推荐”,并加盖所在单位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呈报单位意见”加盖本人人事档案存放单位印章。

4.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审核后当场退还、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

5.按要求完成的继续教育学习证书纸质版1份。

6.《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证明》纸质版1份。

7.提供蓝色背景2寸电子证件照。

三、办理流程

申报人员向工作单位提出申请,工作单位负责对申报人员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汇总,工作单位人事部门派专人统一组织申报,并递交材料。评委会不受理个人直接上报和越级上报的评审材料。您明白了吗?欢迎转发、留言讨论咨询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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