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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水利厅2022年水利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文件

文章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2-04-14 17:32:38

铜川、延安、安康、韩城市、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水利(务)局,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按照我省2022年高级职称评审总体安排,现将2022年度水利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参评范围为企事业单位中从事水利工程的专业技术人员及水利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对实行专业技术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按照评聘结合的原则,推荐上报人数和空缺岗位数按照1:1比例申报。当年能够空出的专业技术岗位,可以提前使用。今年内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能参加评审。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本职工作,作风端正,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按要求完成继续教育培训学习。从2018年开始,每人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公需课学习不少于24小时,专业课学习不少于56小时。驻村扶贫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按有关政策落实。

3.申报人员近5年个人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二)学历、资历条件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聘任工程师2年以上;

2)获得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聘任工程师5年以上;

3)后取本科,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聘任工程师5年以上;

4)大专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聘任工程师5年以上;

5)后取大专,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5年以上,聘任工程师5年以上;

6)在山区县以下(含县级)基层单位工作,中专毕业后直接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8年以上,聘任工程师5年以上;

7)在山区县以下(含县级)基层单位工作,后取中专学历,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0年以上,聘任工程师5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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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科研、业绩条件

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资格,申报人员在聘任工程师期间,应具备下列业绩成果其中两条(含)以上;县及县以下基层申报人员和具有援藏、援疆、援青1年以上工作经历的申报人员,具备下列业绩成果其中一条(含)以上:

1)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含最高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或者省(部)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三等奖以上奖励(一等奖前9名,二等奖前7名,三等奖前3名)。

2)获得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1项以上,为前五完成人;或获得国家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2项以上,均为前三完成人。

3)主持或作为前七完成人承担过国家科研攻关项目或国家重点科研项目,并具有相关政府部门文件证书等证明材料。(3)

4)主持或作为前五完成人完成1项以上省(部)级科研项目,并具有相关政府部门文件证书等证明材料。

5)主持或作为前五完成人完成1项以上大中型工程设计、建设、生产、技术改造项目,通过项目鉴定或验收,经实践检验并经同行专家鉴定,公认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6)主持或作为前五完成人承担过1项以上大中型企业的技术创新、成果产业化、产品研发、应用等项目,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并获得中央企业集团、省属大型企业集团、厅局级或市级表彰奖励。

7)主持或作为前五完成人承担过1项以上重点新产品的研制、设计制造、安装或调试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8)参与编制过国家、省级、市级1项以上行业技术标准、技术规范,该标准或规范已颁布实施,并具有相关部门文件证书等证明材料。

9)主持或作为前五完成人解决过企业重大关键技术难题,填补行业内某一技术领域空白或对技术有较大提升,并通过相关部门鉴定或验收。

10)任大中型企业总工程师或生产技术负责人,企业销售额达3000万元以上,并安置300名以上人员就业,帮助企业完成了较大数额税收。

11)聘任工程师期间,著有本专业学术著作1部(须有ISBN 号),独著5万字以上或合著本人完成5万字以上,并有相关证明材料;或在SCI、EI收录的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1篇;或在本专业正式出版的期刊(有ISSN 或CN刊号)上发表3篇及以上专业论文(至少2篇为第一作者,第3篇论文可用项目报告、工程方案、设计文件等替代);或在省新闻出版部门认可的行业内部刊物上发表4篇及以上专业论文(至少3篇为第一作者)。每篇论文字数不少于2000字。论文、著作均需提供查询网址。

12)在指导、培养中青年学术技术骨干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指导工程师或研究生在实际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

对学历、资历不符合要求,但工作实绩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达到上述科研、业绩条件中任意三条,可破格申报。

(四)对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不做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要自主确定。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近三年来被单位通报批评者。

2.任现职以来出现重大工作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

3.受到党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企业、个人有严重失信记录,被列入“黑名单”的。

5.提交弄虚作假材料的,取消当年参评资格,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在全省通报批评,三年内不得重新申报。

感谢关注常老师,会不断给大家分享职称参评消息。

备注:

2021年陕西省职称评审dai报,查我们不是办理,我们是辅助申报评审所有都是按照当地的报名条件来安排的,当然,条件还不够的学员,我们会帮您匹配相应的材料,辅助申bao。

单位地址:西安市雁塔区吉祥路179号世纪商务大厦3层I座

职称证shu均真实有效,全guo可用,人社局公示,2020年开始可网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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